关于举办深圳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民事法律服务领域)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7月16日 作者: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目前,深圳律师的收费仍沿用2006年制定的《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该标准的某些规定不尽合理且不能适应行业发展。应协会工作安排,民委会拟对深圳律师收费标准,尤其是民事法律服务领域收费标准,进行研讨和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新的收费标准(讨论稿),作为推进下一步工作的理论依据。望各位律师同仁积极参加研讨并对收费标准的完善踊跃发表意见和建议。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4年7月18日(周五)上午9:30——12:00
二、地点
市律协多功能厅
三、研讨主题
深圳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民事法律服务领域)
四、主持人
刘芳 深圳市律协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五、参会人员
市律协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
全市感兴趣的律师
六、本次研讨计2分,请各位律师携带新版会员卡计分
联系人:黄香江 联系电话:8828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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