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讲师团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3日 作者:申执委 责任编辑:黄红珍
各位律师、各位法学专家、学者:
根据我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年度工作计划,市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申执委”)于近期开展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部分课程梳理和完善工作,同时面向全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征集了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课程设置的意见与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质量,确保集中培训成效,市律协现面向全市执业律师及社会各界专业人士选聘集中培训讲师,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担任集中培训讲师的执业律师及社会各界专业人士积极报名,相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
二、授课内容与课件要求
(一) 授课内容要求
讲师讲授内容应体现该课程内容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使实习人员了解该课程的主要法律渊源、指导性案例、常见业务类型和实务技巧。其中部门法类课程(即必修课1-10项,选修课1-40项)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部门法的法律渊源,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②部门法涉及的主要国际条约、司法协定等;
③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和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判规则;
④部门法的前沿法律问题和最新裁判观点;
⑤部门法常见业务类型和律师办理技巧。
(二)课件要求
讲师授课需根据市律协提供的PPT模板(详见附件)提前制作PPT课件,并按照授课内容要求进行备课。
三、报名条件
讲师团成员以我市优秀执业律师为主,可聘请大、专院校从事法学教育的有关专家、学者,司法机关及相关机构专业人员,受聘担任集中培训讲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执业律师
1、连续在本市专职执业十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2、在某一法律业务领域有突出的业务专长;
3、品德良好,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4、关心律师行业发展,热心律师培训工作;
5、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市律协结合实际,认为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其他法律专业人士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法学专家、学者及法律职业共同体内专业人士。
四、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3日(周一)-3月24日(周五) 。
五、报名方式
执业律师: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报名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讲师团的律师点击下方报名链接完成报名(上传的报名表需本人签字并加盖律师所公章),并于2023年3月24日(周五)前将PPT课件发送至会员部邮箱(hyb02@szlawyers.com,邮件需注明:XXX律师+必(选)修课程+课程序号)。
注: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律师,应同时提交相关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认证文件。
其他法律专业人士:请有意愿报名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讲师团的其他法律专业人士于2023年3月24日(周五)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及课件发送至会员部邮箱(hyb02@szlawyers.com,邮件需注明:XXX单位XXX+必(选)修课程+课程序号)。
六、工作安排及要求
1、市律协将结合报名人员的业务领域、专业能力等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遴选,并将根据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课程设置及培训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拟选聘的讲师名单提交会长会及理事会审议。
2、已入选集中培训讲师团的讲师,应当积极履职、认真备课,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市律协统一要求出具集中培训试题。
3、市律协将在每一期的培训过程中组织实习人员对授课讲师授课效果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对授课讲师进行末位淘汰。
七、其他事项
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讲师团组建、遴选、培训以及集中培训课程安排由市律协申执委具体实施。
联 系 人:熊丹
联系电话:0755-8830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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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3日
附件下载
本次活动报名仅对“ 全市律师(执业8年及以上,无处罚)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23-03-12 00:00:00 至 2023-03-24 23:59:59(报满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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