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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法医鉴定审查技巧  提高审查判断证据能力

深圳律师网2013910


 

201393日下午,市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刑委会”)在律协多功能厅举办“刑事案件中审查法医鉴定书的方法和技巧”专题讲座。讲座由原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法医室主任、现深圳市公安局邢树立法医主讲,刑委会副主任石绍纯主持。刑委会委员以及全市感兴趣的律师近100人参加讲座。

邢树立法医围绕法医鉴定书的概念、作用、内容以及对法医鉴定书的审查方法和技巧,结合自己从事法医工作二十余年的一些案例进行了讲解,邢法医指出: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根据,其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法医鉴定书由于其特殊的专业性,使得律师往往在质证的时候显得力不从心,律师应该从审查鉴定主体资质和信誉、委托要求与鉴定机构资质范围是否一致、案情(病历)摘要是否符合逻辑、鉴定意见是否模棱两可等方面审查法医鉴定书。

最后,邢法医与参加讲座的律师共同就相关典型案例进行了探讨,实际了解法医鉴定书的审查方法和技巧。与会律师认为,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这为律师更好的审查判断证据提供了有利条件,通过本次讲座,与会律师对审查法医鉴定书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为今后更好的提供刑事辩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奠定了基础。

 

 

(业务部  周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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