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讲师团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8月1日 作者:陈乐乐 责任编辑:王红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科学设置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课程,提高实习人员培训实效,经十届市律协第四次会长会审议通过,市律协拟面向全市律师及社会各界专业人士选聘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讲师,并组建讲师团,请符合条件的律师积极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师团成员条件
讲师团成员以我市的优秀执业律师为主,可以聘请大、专院校从事法学教育的专家、学者,司法机关及相关机构专业人员,及市律协管理人员担任讲师。受聘担任集中培训授课老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执业律师:
1、连续在本市专职执业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2、在某一领域有突出的业务专长;
3、品行良好,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4、关心律师行业发展,热心律师教育事业;
5、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市律协结合实际,认为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条件。
外聘讲师:
1、法学专家、学者;
2、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内专业人士。
二、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日(周二)-8月18日(周五)
三、工作要求:
1、讲师团成员应当积极配合市律协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工作安排,认真备课及授课,确保培训实效。
2、市律协将组织实习人员对课程效果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进行课程末位淘汰。
四、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有意愿报名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讲师团成员的,于2017年8月18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律所公章、扫描)、课程名称及课件发送至以下邮箱:hyb@szlawyers.com
五、其他事项
市律协将根据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课程设置及培训实际需求,建立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讲师团。
根据市律协专门委员会职责分工,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讲师团的遴选、组建、培训以及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课程的安排,由市律协实习人员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负责和实施。
联系人:
熊 丹 88301969 陈乐乐 830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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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