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2日 作者:党办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为组织动员行业广大党员和从业人员以学习的实际成效推动深圳律师行业各项工作落实,根据《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安排,经市律师行业党委和市律协共同决定,召开全市律师行业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1月2日(星期二)15:00—17:00
二、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二楼会堂
三、主讲人
蒋溪林 同志,深圳市委委员、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成员。
四、参加对象
1.市律师行业党委、纪委委员;
2.第十届市律协会长团队;
3.第十届市律协理事会成员;
4.第六届市律协监事会成员;
5.直属党委、纪委、各支部(总支)全体委员;
6.秘书处正副秘书长、各部门负责人;
7.各区律工委成员;
8.第十届律协各专门、专业委员会正副主任、主任助理、秘书。
9.各区律师代表(代表不与上述参会人员重复)。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学习会议作为行业政治生活一次重要会议,所有参会对象均需按时参会,原则上不得请假。
2.会议14:10开始签到,14:45进场完毕,请大家按照指定时间入座。
3.因会议场地停车位置有限,建议参会人员绿色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佩君,袁琴。联系方式:0755-83025700、8302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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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