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4日 作者:陈嘉敏
各位律师:
2018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为了帮助我省律师正确理解该解释条文,提高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技能,广东省律协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深圳市律协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专业委员会于12月29日在深圳举办“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讲座。具体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午9:30—12:00
二、讲座地点
市律协多功能厅(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
三、讲座形式
视频同步转播
四、主讲嘉宾
李琪 司法解释二起草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法律部副总经理
五、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律协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
(二)协办单位
深圳市律协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
深圳市律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专业委员会
六、其他事项
本次讲座计4学分,请律师携带执业证签到积分;
联系人:徐占雄 联系方式:8828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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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