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坪山区司法局关于招募2020年度法律援助签约律所和法援律师的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2月20日 作者:坪山区工委 责任编辑:黄红珍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现将《坪山区司法局关于招募2020年度法律援助签约律所和法援律师的公告》转发给各位,请按照公告的招募要求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坪山区司法局邮箱:szpsqsfj@szpsq.gov.cn

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2020220

坪山区司法局关于招募2020年度法律援助签约律所和法援律师的公告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更好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给坪山区辖区内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现正式招募2020年度法律援助签约律所和法援律师。

一、招募内容:

执业律师同时报名以下招募案件类型、特殊群体案件类型专业库1个或者1个以上者,只占用1位名额。

(一)熟悉劳动争议案件类型执业律师40名;

(二)熟悉工伤待遇纠纷案件类型执业律师40名;

(三)熟悉刑事诉讼案件类型执业律师50名;

(四)熟悉法律援助特殊群体(未成年人、老年人、军人军属、妇女等)案件类型执业律师20名,须详细列举所熟悉特殊群体;

(五)熟悉经济业务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执业律师20名;

(六)熟悉办理各类重大、复杂、疑难法律援助案件类型执业律师30名,须详细列举所承办的案件类型。

二、招募对象:

(一)签约律所

1.律师事务所注册地为深圳市;

2.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签约律师

1.签订合同的本年度内一直为签约律师事务所的注册律师;

2.热心法律援助工作,具有一年以上法律援助服务经历、两年以上执业资格者优先;

3.未因承办法律援助事项被受援人有效投诉;

4.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5.提供上述申请入专业领域库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材料:例如提供不少于5份本人办理(协助办理)的相关案件判决书等材料。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采取律师自愿报名、律师事务所集中申报的形式。

2.将附件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报名表》,与本所报名律师申请入专业领域库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材料(2019年为坪山区法律援助律师库的志愿律师无需提供已在坪山区承办的相关法律援助办案材料,如选择上述其他专业领域的仍需提供相关案件判决书等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坪山区司法局邮箱(szpsqsfj@szpsq.gov.cn)。

3、本次报名截止日期为发布招募公告的第7个自然日。

四、其他要求

(一)符合本次招募条件的签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由律师事务所与坪山区司法局签订《坪山区法律援助服务合同》,本次未签约的律师事务所将无法继续参与坪山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所有法律援助律师必须来自本次签约律师事务所。

(二)本次报名并成功签订《坪山区法律援助服务合同》的律师事务所律师须认同并按照附件(《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引手册(试行)》)要求,参与本年度坪山区法律援助相关活动,例如每月参与区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党群服务中心等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值班,承办本年度法律援助相关业务。

 

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

                                      2020218


附件下载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