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企事业单位改制疑难问题
处理与方案设计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5年3月18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现转发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关于举办企事业单位改制疑难问题处理与方案设计高级研修班”的通知》,若有律师愿意参加,请按通知规定方式进行联系。
联系人:黄训
电 话:83025728
传 真:83025177
附: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关于举办“企事业单位改制疑难问题处理.doc》(点击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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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