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香港“中小企国际市场推广日”活动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5年5月10日
各律师事务所:
为适应CEPA执行后经济贸易合作出现的新形势,进一步扩大粤港两地经贸与服务业的交流与合作,拓展业务范围,营造良好商业环境,香港贸易发展局继去年成功举办“中小企国际市场推广日”后。将于今年11月21-23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再次举办此项活动,届时,大会还将举办多场专题研讨会及首届“创新科技及设计博览”。
此次博览会特设会计与法律馆,若有律师事务所愿意报名参展,请于2005年5月25日前填好参展申请表格(可向市律协业务部索取)报律协业务部。
联系人:黄训
电 话:83025728
传 真:8302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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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