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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广东省华资企业

律师顾问团”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5年7月1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为维护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在国内投资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外华商与我省的合作与交流,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在征询广东省司法厅意见后,决定成立“广东省华资企业律师顾问团”(以下简称“律师顾问团”), “律师顾问团”首批成员初定为15-20人。省律协要求我市推荐3-5名符合条件的律师,若有律师愿意参加,请与市律协业务部联系报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顾问团”的主要任务:

1、协助和支持侨务部门依法维护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在国内投资的正当权益,参加侨务部门组织的涉侨经济法律专题研究及有关案例研讨等活动;

2、接受侨务部门的委托或介绍,为华商、华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相关服务;

3、应华商、华资企业要求,开展涉侨经济案件调解和处理,有偿为华商、华资企业提供非诉讼类法律服务或诉讼类法律服务。

二、“律师顾问团”成员候选人的条件:

1、本年度已注册的执业律师;

2、思想觉悟较高,能正确处理各种敏感政治问题;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执业纪律,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纪律处分;

4、本科以上学历,连续执业五年以上(2000年7月1日前执业),有为华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经验。

三、报名方式:请认真填写《广东省华资企业律师顾问团成员候选人推荐表》,于7月15日前报我会业务部。

报名人员经市律协审核合格后,将由省律协对候选人情况汇总,经报省司法厅审查,由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最后确定“律师顾问团”成员名单。

联系人:黄训

  话:83025728

  真:83025728

Email:szlx@szlawyers.com

: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成立“广东省华资企业律师顾问团”的通知》

广东省华资企业律师顾问团成员候选人推荐表.doc(点击附件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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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成立“广东省华资企业律师顾问团”的通知

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江门、梅州、东莞、中山市律师协会:

我省是全国重点侨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海外的粤籍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近3000万,他们不仅积极参与居住国的建设发展,也为我省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省近10万家外商投资企业中就有80%左右是由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投资的华资企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华资企业在成长发展中也不可避免地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为维护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在国内投资的合法权益,促进华资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吸引更多的海外投资者,促进海外华商与我省的合作与交流,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在征询广东省司法厅意见后,决定成立“广东省华资企业律师顾问团”(以下简称“律师顾问团”),并委托省律协推荐相关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律师顾问团”的主要任务:

1、协助和支持侨务部门依法维护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在国内投资的正当权益,参加侨务部门组织的涉侨经济法律专题研究及有关案例研讨等活动;

2、接受侨务部门的委托或介绍,为华商、华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相关服务;

3、应华商、华资企业要求,开展涉侨经济案件调解和处理,有偿为华商、华资企业提供非诉讼类法律服务或诉讼类法律服务。

二、“律师顾问团”成员候选人的条件:

1)本年度已注册的执业律师;

2)思想觉悟较高,能正确处理各种敏感政治问题;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执业纪律,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纪律处分;

4)本科以上学历,连续执业五年以上(2000年7月1日前执业),有为华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经验。

“律师顾问团”首批成员初定为15-20人。请你们积极配合,每个市负责推荐3-5名符合条件的律师,并认真填写《广东省华资企业律师顾问团成员候选人推荐表》,于7月20日前报我会业务部。我会将候选人情况汇总后,经报省司法厅审查,由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确定“律师顾问团”成员名单。

联系人:周耀英     潘妍

  话:(020)83589525   83509145-205

  真:(020)83492029

 

            广东省律师协会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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