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知合同变化 提高业务水平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5日 作者:
2013年11月9日,市律协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委员会在商报大厦国际会议厅举办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讲座由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律师主讲,市律协业务发展和职业培训委员会主任舒卫东主持。市律协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和全市感兴趣的律师200余人参加讲座。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下称“2013版施工合同”)经过反复修改和多次专家论证,现已由住建部颁布印发并于7月1日起施行。朱树英律师作为新版施工合同起草修改的主要参与者,对比1999版施工合同和2013版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对执行2013版合同中需要注意和防范的法律风险进行了讲解。朱律师表示,业己施行的2013版施工合同和1999版施工合同区别之处主要在于其与国际接轨的合同管理的八项新制度,即:承发包双方的双方互为担保制度、价格市场波动的情势变更调价制度、逾期付款的违约双倍赔偿制度、两项物权证书移交制度、保修金返还的缺陷责任定期制度、风险防范的工程系列保险制度、索赔过期作废制度和前置程序的争议过程评审制度。针对2013版合同对施工合同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律师应认真学习,预先熟知新版合同的新内容和新规定;根据承发包当事人的法定地位和情况差异,顺应市场的变化和不同当事人的服务要求,及时向当事人宣传2013版合同双方互为担保等新规定,帮助当事人切实解决相关新规定在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中的操作性。
通过本次讲座,与会律师认为:要预先认真学习2013版施工合同,结合新的合同管理制度研究当事人的新的法律风险和律师的相应服务对策,及时预防并化解当事人的法律风险,力争在建设工程领域的非诉讼和诉讼服务中获得新的突破和新的发展。
(业务部 周山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