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庆假期新冠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9月29日 作者: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娟
各律师事务所:
近期,国内再次出现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新冠病毒出现新的变异,我市面临着较大的境外输入风险及国内疫情传播风险,我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仍有薄弱环节。为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效,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我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并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安全生产实际,现就做好国庆假期新冠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紧抓疫情防控不松劲,加强常态化防控措施
(一)强化律师事务所主体责任
各律师事务所须要求本所全体人员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不断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举措。强化律师事务所责任制,加强统筹,压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管理主体责任。
(二)加强律师事务所人员出行引导
各律师事务所要按照“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境,减少人员聚集、减少路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原则加强本所人员出行引导,敦促本所人员出行前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防控形势和防疫管理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出行计划,合理规划路线,非必要不到多地发生本土疫情的省份;旅游期间尽量避开热门景点的高峰地段,错峰出行。律师事务所人员要树立自己是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坚持“口罩要戴、社交距离要留、个人卫生要做、新冠疫苗要种”。返程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
(三)加强大型活动管理
各律师事务所非必要不组织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如要举办,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不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人员参加活动。对于规模较大、人员来源地较广的活动,举办方要制定防控方案。简化开闭幕式、颁奖仪式等活动环节,合理规划人员流线,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会议活动期间要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健康码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要求。原则上不举办大型涉外活动。
二、落实具体安全大检查工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防范
各律师事务所要重点针对律师事务所办公室、仓库、档案室等重点场所的用电安全和物品堆放等问题开展排查:是否有使用大功率电器超用电负荷问题;是否有私接、乱接用电线路、设备接线漏电、线路老化的情况;是否有在办公场所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现象;是否有下班后未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等情况;是否有在档案室、仓库等场所堆放物品重量超过楼板设计荷载的情况;是否有案卷堆放杂乱存在消防隐患的情况;是否有办公区域门窗、天花板、墙面破损,办公家具摆放不当的情况;是否有消防设施失灵的情况;是否存在消防通道被占用的问题;是否在配电间等设备用房堆放杂物的情况等。
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立即行动,定期对办公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留盲区,发现隐患问题要迅速汇报并及时处理,严防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好安全、稳定、和谐的行业办公环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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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