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第二期青年律师团队带头人能力提升训练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5月31日 作者:梁海莉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了培育深圳律师行业团队建设的带头人,加快深圳律师团队建设工作,提升深圳律师在全国律师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市律协职业培训委员会(下简称“培训委”)和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下简称“青工委”) 业务创新与发展委员会(下简称“业务委”)在总结2014年举办团队带头人培训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深圳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工作规划(2014至2016年)》,定于在2016年继续举办“青年律师团队带头人能力提升训练营”(下简称“训练营”),着力提升深圳律师行业团队建设与管理水平,促进深圳律师团队化、专业化发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由市律协根据下列条件选拔培训学员50名:
(一)市律协注册会员;
(二)有坚定的政治信仰,热爱祖国,热爱律师行业,积极参加市律师协会活动,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
(三)律师执业年限累计满五年(2011年5月31日之前取得律师执业证);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应当在1976年5月31日之后);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七)拥有一定带领律师团队经验或有组建律师团队计划并已经着手实施(已经有团队组建经验的优先)。
报名限制:为体现公平,惠及更多律师,原则上每个律师所只能有不超过2名律师报名。凡参加过“团队带头人能力提升训练营”、“行业后备领军人才培训班”、 “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理能力研修班”等专项培训班的律师,原则上不作为本次培训对象。本次训练营与同期举办的“第七期深圳青年律师知识产权法律业务研修班”,律师只能选择其一报名。
二、报名安排
(一)网上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6月11日24:00止。
请符合条件的律师点击通知下方报名链接,并按下面的指引进行报名:用律师个人账号登陆会员系统——点击系统内“我要报名”选项并核对相关个人信息——点击“立即报名”并阅读“报名须知”中遵守培训纪律和要求的承诺书——同意并提交报名。
(二)现场确认
时间:6月12日起至6月15日18:00止。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报名人员在系统内打印报名表、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并附上带领团队经历或拟定的专业团队计划及实施情况的书面材料交至律协业务部。报名后未提交相关书面材料,经过通知仍不提交资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注:如各所有意报名人数超过2人,请各所先行内部协调,并以最终提交书面盖章报名表的2名律师为准;如提交书面盖章报名表的律师超过2名,协会将按照网上报名时间顺序确定2名律师参与选拔;深圳市的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市行政区划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与该律师事务所视为同一律师事务所。)
三、遴选方式
(一)初步审核:报名期限届满后,由秘书处协助培训委、青工委和业务委对报名人员执业年限、是否受过行业及行政处罚等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符合上述团队带头人条件的报名者,进入下一步笔试遴选。
(二)笔试遴选:初审合格后,由培训委、青工委、业务委组织进行笔试,并以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遴选:对于经笔试筛选合格的青年律师,由市律协分管副会长、培训委、青工委及业务委相关人员共同组成面试小组逐一进行面试,监事进行监督。
(四)最终确定: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确定热爱律师行业,有大局观和奉献精神,综合素质较高,求知欲强,有一定团队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研究和团队协作能力的优秀青年律师作为第二期训练营学员。
四、培训时间
训练营拟在深圳开展拓展活动两天,在异地合作单位进行集中脱产学习六天。训练营暂定于7月24-31日实施培训,请各位律师报名前确认能否按时参加培训。
五、师资构成
国内知名法律院校教授、学者,经验丰富的律所主任、律师以及相关领域专家。
六、培训内容
初步确定的培训课程有:领导力开发与提升、律师的职业定位与律所的企业化经营、律师团队建设及青年人才培养、律师团队质量管理与风险防控、专业所、精品所的定位与营销、律师事务所团队建设及合伙人相处之道、律师营销及客户管理和青年律师的专业化拓展之路等10节课程,具体以实际上课为准。培训期间还将安排走访相关优秀律师事务所。
七、学习形式
(一)本次训练营采取深圳拓展活动结合异地脱产学习的形式,异地脱产学习部分与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合作进行;
(二)实行班委会制,组建班委会和临时党支部,设班主任、辅导员进行统一管理,建设班委会工作规则,共同组织班内开展各项活动;
(三)建立训练营学习纪律,培训学员需按时按规定参加学习,遵守学习和课堂纪律;
(四)建立训练营学习和交流的网络平台,实时将训练营的学习情况和资料与深圳全体青年律师分享,扩大训练营的宣传和影响力。
八、成果分享
本次培训将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向全市律师分享成果:
(一)培训课程录像将上传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网上学习系统,便于全市律师学习。
(二)训练营最少形成一项与团队管理有关的书面成果(操作指引、专著等),供深圳律师学习和使用。
九、注意事项
(一)考核
为保证培训质量,本次训练营加强对考勤方面的要求。学员按规定参加课程学习和集体活动,准时签到。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提前告知并经班主任或其授权人员批准。累计三次缺席课程学习的学员,将不能获得结业证书。
(二)费用
本次训练营的培训费、资料费由律协负责,交通、食宿费等费用由学员自理。
联系人: 梁海莉 陈 炫 陈嘉敏 曾丽丽
联系电话: 83020899 88281543 83025455 8302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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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31日
本次活动报名仅对“ 全市律师(4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无处罚)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16-05-31 00:00:00 至 2016-06-12 00:00:00(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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