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律师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操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5日 作者:李静清 责任编辑:俞楠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更好指导和规范律师办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法履行职责,防范执业风险,2014年10月21日,省律协十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律师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操作指引》,2009年2月8日修订的《广东省律师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业务操作指引》自新指引公布之日起废止,现将《指引》转发,请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学习并参照执行。《指引》具体条文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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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