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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献计献策

——市律协劳专委举办最高院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研讨会

深圳律师网2012720


2012 717 上午,市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劳专委”)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征求意见稿)”主题研讨会。会议由劳专委李迎春主任主持,劳专委委员以及全市感兴趣的律师30多人参加研讨。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2627公开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参会委员及律师结合多年来处理劳动争议事务的执业经验,从实现劳动立法的目的和宗旨出发,根据现行有效的劳动法律法规,围绕司解释征求意见稿十八个条文,重点研讨了竞业限制条款具体内容和经济补偿标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异议期限、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终止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并形成了倾向性意见,经过整理后,将提交给最高人民法院,为司法解释献计献策。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劳动立法及司法解释必须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增加法律的可操作性,消除理解及适用歧义,通过不断的法律实务实践来推动立法完善。

会议还通过了《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业务研讨操作办法》,为委员会召开研讨会确立了指导思想、原则、研讨流程、研讨成果分享等制度。

 

                                                            (市律协劳专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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