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专业委工作

市律协刑委会建议:我市律师应规范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高办案水平与技巧

深圳律师网201387


2013731日下午,市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在市律协多功能厅举办了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律师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水平、技巧”为主题的刑辩沙龙。沙龙由市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郑剑民主任主持,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和全市感兴趣的律师五十余人参加了本次沙龙。

会上,郑剑民主任通报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二审情况,并转达了该院向全省法院提出的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蔡华律师、时秋芳律师分别结合近期北京市未成年人李某某等人被控强奸案中所反映出来的律师执业问题作了主题发言,重申了律师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介绍了办理该类案件的成功经验和心得。

与会律师认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他们即使犯罪,仍享有法律的特殊保护,我国对待犯罪的未成年人,始终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律师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除必须严格遵守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外,还应当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联合签发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辩护工作指引》及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非监禁刑工作体系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司法规范性文件和律师执业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执业行为,不得借机炒作,不得对外泄露案情,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通过提高办案水平,努力维护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

业务部:周山清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