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和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2月23日 作者:工会 责任编辑:工会
各律师事务所(工会小组):
接上级工会文件通知,2016年全总和省总将在全国和全省范围内评选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于“五一”前夕举行表彰大会,授予全国和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现预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推荐工作不下达推荐指标,由各工委会、基层工会择优推荐,全市统筹。
二、评选工作的原则
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开展推荐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在劳动竞赛中的带动作用,激发广大职工的责任感和劳动热情,进一步营造崇尚劳模、学赶先进、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面向社会经济发展各条战线,重点向一线工人和科技工作者倾斜,重视推荐优秀农民工。
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未组建工会、2013年以来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集体和集体负责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2015年未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三、推荐评选条件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省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对象为在劳动竞赛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并有相应的省市级表彰的荣誉基础。
四、评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全国和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预备候选单位由基层工会提名推荐;全国和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预备候选人采用公开推荐的形式,包括:由基层工会提名推荐、职工群众联名推荐及个人自荐,其中,基层工会提名推荐、职工群众联名推荐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基层单位推荐的预备候选单位或预备候选人经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并在本单位或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报上一级工会审核。上一级工会对基层工会推荐的预备候选单位或预备候选人进行考察,遴选出优秀的单位和先进个人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审核。
(二)各工委会、基层工会成立专门的评选工作组,负责本级工会的评选推荐工作。
(三)请于3月9日前完成拟推荐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考察遴选和报批工作,并填写简要事迹一览表(盖所在单位党组织、行政、工会印章)、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工会(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至:szlsgh@126.com。
联系人:丁燕妮、刘红华,联系电话:83025208
附件:
1.2016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候选单位基本情况表
2.2016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简要事迹一览表
3.2016年全国“工人先锋号”推荐候选单位基本情况表
4.2016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候选单位基本情况表
5.2016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简要事迹一览表
6.2016年广东省“工人先锋号”候选单位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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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