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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与律师实务”研讨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2118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于20121030日正式公布,将对汽车产业、汽车消费者产生巨大影响。为帮助全市律师掌握最新立法动向,正确适用法律,市律协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召开“《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与律师实务”研讨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21120日(星期二)下午14:30-17:30

二、地点

市律协多功能厅

三、主题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与律师实务

四、主讲人

市律协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

五、主持人

唐剑明 市律协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六、参加人员

市律协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

全市其他感兴趣的律师

七、本次研讨会积2分,请参加研讨会的律师携带培训积分卡刷卡积分。

联 系 人:胡顺红

联系电话:8828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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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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