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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发布时间:2015年5月4日 作者:财务部 责任编辑:周玉霞

(草案)

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副会长  张斌

 

尊敬的律师代表:

2015年,本届理事会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参照上年度预算及实际执行情况,结合理事会工作计划和发展需要,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制定2015年度财务预算。

具体预算如下:

一、2015年度市律协的预算收入1286.61万元,代收省律协会费收入878.43万元

1、预计2015年度市律协会费收入约1248.27万元

截止至20141231日,全市实有律师所514家,律师8561人,按8%增长计2015年度全市将有律师事务所555家、律师9246名,预计团体会费收入138.75万元、个人会费收入1109.52万元,可纳入市律协的预算会费收入1248.27万元,代收省律协会费878.43万元;

2、办公室出租收入18.34万元(办公室租赁于2015年度10月到期,对方已提出提前退租,每月租金6.11万元,暂按3个月预算)

3、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约20万元(协会主要结余款做了大额5年定期,2018年到期,参照上年利息收入预算)

二、2015年度经费预算支出 1286.52万元

(一)专门委员会经费预算支出100.50万元

1

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

13.2万元

2

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

11万元

3

女律师委员会

4.5万元

4

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

6.6万元

5

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

5.5万元

6

业务创新与发展委员会

6.6万元

7

职业培训委员会

4万元

8

财务与资产管理委员会

2.2万元

9

律师文化建设与规则委员会

3.3万元

10

公益委员会

3.3万元

11

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

4.5万元

12

会员与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

2.2万元

13

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合作促进委员会

3.3万元

14

实习人员工作委员会

6.6万元

15

文体与福利工作委员会

6.6万元

16

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5万元

17

前海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

2.2万元

18

司法改革促进委员会

3.3万元

19

法治深圳促进委员会

3.3万元

20

行业发展战略委员会

3.3万元

(二)22个专业委员会经费预算支出22万元

1

      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2

      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3

      宪法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

4

      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

5

      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

6

      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7

      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

8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

9

      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

10

      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

11

      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

12

      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

13

      海商海事与物流法律专业委员会

14

      风险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

15

      税务法律专业委员会

16

      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

17

      公平交易法律专业委员会

18

      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

19

      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专业委员会

20

      医疗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

21

      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

22

      非诉争议解决(ADR)法律专业委员会

(三)专项活动经费预算支出387.52万元

1

律师代表大会

20万元

2

中国律师论坛与中南六省律师论坛

5万元

3

全国律协、省律协律师代表大会

3万元

4

筹建深圳律师学院(法治创新基地)

20万元

5

国内工作交流活动

26万元

6

监事会及下属三个工作委员会经费

10万元

7

法律职业共同体专项活动

5万元

8

党委活动经费

10万元

9

理事会及会长会费用

6万元

10

律师所税收与财政扶持政策研究与培训

5万元

11

各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50万元

12

历届老会长、老律师座谈会

2万元

13

媒体宣传合作费

10万元

14

5.15”、“9.25”、“12.4”律师宣传日

4万元

15

律师年度考核专项费用

8万元

16

制作协会纪念匾、纪念品

5万元

17

职业培训专项费用

20万元

18

极光集约管理系统专线

1.02万元

19

审计专项费用

1.50万元

20

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及证照管理员培训

5万元

21

“绿色通道”设备维护系统升级费用

6万元

22

律师实务书籍出版

20万元

23

律师重大疾病保险

80万元

24

深圳律师法律服务标准化系列丛书

10万元

25

深圳法院司法工作评估费

5万元

26

编写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课件

3万元

27

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

2万元

28

深圳律师研究所

10万元

29

业务创新大赛

5万元

30

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顾问费

4.5万元

31

临时专项经费

25.50万元

注:专项经费支出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年度专项经费预算范围内调剂使用(调剂使用项目仅用于招待、误餐费以外的工作经费);调剂经费无论金额大小一律经会长会、理事会(5万元以上)审议通过后执行。

(四)专项基金预算支出80万元

1

青年律师发展扶助基金

50万元

2

健康与救助基金

30万元

公益基金,根据公益基金管理办法,每年按上年度经费结余的10%计提公益基金(每年不低于10万元不超过20万元),基金规模不超过200万元,2015年已经从2014年结余中计提20万元;

培训基金根据培训基金管理办法,每年按上年度经费结余的20%计提,基金规模不超过60万元,2015年已经从2014年结余中计提20万元作为创始基金。

  备注:截止20141231日各专项基金累计结余分别如下:

序号

项目

累计结余

1

青年律师发展扶助基金

103.62万元

2

公益基金

55.87万元

3

健康与救助基金

109.41万元

4

   培训基金

20.00万元

(五)杂志、网站预算支出60.5万元    

1

  

28万元

2

  

18万元

3

法律数据库

12.5万元

4

深圳信息、专报

2万元

(六)固定预算支出551万元      

固定支出

551万元

其中:物业管理费

45万元

空调费

空调维护费

电费

水费

 

墙体维护费、污水及垃圾处理费

租赁税金及附加

29万元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所得税

工资

325万元

职工福利费

32万元

社会保险费

55万元

住房公积金

35万元

固定资产增加

30万元

(七)协会日常费用预算支出85万元

用于协会日常费用支出,包括协会接待费、办公耗材费、汽油费、车杂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讯网络费、误餐费、加班费、培训费、交通费、工装费、差旅费、邮寄费、书报费、保洁费、饮水费、慰问费、绿化费、行政主管联谊会及其它费用。

 三、2015年度预算经费结余0.09万元

2015年度协会预算收入1286.61万元,经费预算开支1286.52万元,经费结余0.09万元。

以上报告,敬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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