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总工会举办2016年深圳职工“劳动美﹒诗歌情”诗歌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2月17日 作者:工会 责任编辑:工会
各律师事务所(工会小组):
接上级工会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及职工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指示精神,切实做好2016年职工精神文化建设工作,深圳市总工会、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将联合开展深圳职工“劳动美﹒诗歌情”诗歌比赛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和目的
深圳作为企业大市、职工大市,职工中不乏有喜爱阅读、热爱诗歌的群体,他们在工作之余,坚持阅读与写作,以诗文记录自身际遇与思考。本次活动将围绕“劳动美﹒诗歌情”主题,以丰富会员精神文化生活为主旨,为广大会员搭建平台,发拙他们在劳动中创造的诗歌之美,展现深圳劳动者的良好精神风貌和追求。
二、
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深圳市总工会、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工会信息(新媒体)中心、深圳市作家协会、深圳新闻网。
三、
活动内容
(一)
征集诗歌。
市总工会、市文联联合向全市职工征集诗歌作品。
投稿要求:
1、来稿须包括:诗稿文档(可附诵读语音)、诗人简介(附生活照片)和联系方式。
2、作品必须为原创,文责自负。
3、截稿时间:2016年3月25日。
4、投稿邮箱:szlsgh@126.com。
5、邮件主题:职工诗歌征集-作品名-作者。
6、未入选的作品恕不回复、不退还。
(二)优秀作品评选。
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3000元);二等奖3名(1000元);三等奖10名(600元/名);优秀奖86名(300元/名)。
评比方式:邀请专家、媒体人等组成评委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四、宣传平台
本次活动除向新闻媒体发布活动信息外,还将依托市总工会官方微信和深圳新闻网两大新媒体平台,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深圳职工诗人作品评选。
评比工作结束后,主办方将举办专题展览、诗歌分享会等活动,本次比赛将选出优秀诗歌入选相关活动。
联系人:丁燕妮、刘红华
联系电话:8302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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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