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综述】“网上立案疑难问题”研讨会业务综述
发布时间:2022年9月27日 作者:民诉委 责任编辑:创新委树宏玲
2022年9月19日下午,由第十一届市律协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民诉委”)主办的“网上立案疑难问题”研讨会通过线下及线上方式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网上立案是否应当严格依照立案登记制规定登记立案”,分享嘉宾为民诉委主任李娅莉律师、副主任王庆社律师、委员黄志妙律师,主持人由民诉委干事牛悦律师担任。三位嘉宾律师从“网上立案”的渊源延伸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各地方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的相关规定,再结合自身经办的案件分享给大家“网上立案”的应对技巧,并通过此次研讨会收集、汇总深圳律师目前对于“网上立案”的疑问,以便日后与深圳法院进行沟通时能提供一些数据支撑。
王庆社律师主要分享了以下几个部分:
一、关于立案登记制渊源和网上立案的渊源:《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
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决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二、实践中法院网上立案存在的问题
网上立案无疑为当事人或代理律师提供了方便,尤其是很多外地的案件,通过网上传递资料实现立案,在疫情之下有很大的便捷性。
但是目前存在很多的问题,最常见的问题就是负责网上立案的法院工作人员迟迟不给予回复,甚至拖延且没法联系的问题。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一)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存在沟通上的严重障碍
网上传送立案资料后迟迟没有消息,打电话没人接,必须到现场打内部号码才有人接听,或者必须到现场询问。在微法院中发送信息后,也没有工作人员及时回复、处理。
(二)各法院内部规定的程序和具体的法律文书不一致,容易造成递交资料过程中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起诉立案和保全立案,深圳各区法院要求不统一,缺乏统一有序的工作流程,容易出现错误,导致效率低下。
(三)监督不力
以上的现象没有严格的监督,缺乏切实可行、具体有效的监督措施。
三、解决网上立案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消除沟通障碍:把及时接听电话等与当事人沟通作为法院内部作为工作制度考核的内容。
(二)加强监督机制:各法院设立专门的立案监督电话便于当事人及时反映问题和投诉,法院内部建立具体可行的立案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制度。
(三)法院加强责任追究:没有惩戒的制度是无法落实到位的。
(四)法院制定统一的立案流程:包括程序统一、法律文书统一,消除现存的立案流程多样化问题,从具体程序的统一上下功夫,去除程序多样化造成的效率低下,尽量减少网上立案造成的不必要的繁琐和错误。
(五)网上立案和现场立案相结合:不能因为强调网上立案,忽视了现场立案,给不懂网上立案的网络操作的当事人提供现场立案的方便。
黄志妙律师主要分享了以下几个部分:
一、立案现状(痛点!)
(一)网上提交立案后,没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时效及要求进行审查
1、没有按照规定在七天审查期限内予以审查。
2、审查不通过的原因存在不合法不合理性
深圳每个区法院所要求的材料不尽一样,即使每个区,所要求的材料都会实时变化。比如:地址确认书就在不断升级各种版本,有些法院要求提交移动微法院的截图、《诚信诉讼承诺书》。但在在立案页面不存在这些栏目,也没有进行公示告知。
(二)审查通过后,进入诉前联调阶段,一般为一个月,或者更长。
因为没有留下有效的沟通电话,或者电话无人接通,在这个阶段经常处于无人可联系的阶段。即便当事人拒绝联调,联调结束后到正式立案,也常常需要一段等待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因此,是否接受调解,应赋予当事人选择权,而不是“一刀切”强制在网上立案时强制勾选诉前联调。
二、网上立案是否应当严格依照立案登记制登记立案
(一)立案审查制
法院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主体资格、法律关系、诉讼请求和证据等。在实践中,受制于普通公民对法律程序的认识水平,再加上法院存在的“案多人少”矛盾,立案审查制直接导致了一部分应当由法院受理的案件被挡在了门外。
(二)立案登记制的渊源
改革目的: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
2014年11月05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2015年4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7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全面施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后,法院不再对起诉进行实质审查,而是仅对起诉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核对,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法院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统一了全国法院登记立案工作,规定了实行立案登记制的范围、条件、流程等。
该规定的第一条、第二条及第八条,明确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三、应对办法
(一)提前沟通
立案前了解清楚各个法院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争取一次提交完整,大大缩短立案的时间。针对立案的每一个环节,都可以打电话跟法院每一个环节的负责人沟通,但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成本。
(二)加强监督
2022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媒体新闻发布厅举行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效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法相关部门负责人在该发布会提到,推动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落地,当事人诉权得到了充分保障。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发现仍然有当事人反映部分地区、少数法院存在着立案难问题,影响了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成效。并强调借发布会这个机会,欢迎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对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进行监督。
李娅莉律师主要分享了以下几个部分:
在王庆社律师、黄志妙律师分享的基础上,李娅莉律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的同时,着重分享了地方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的相关规定。深圳中院《网上立案流程指引》中,有提到关于补充材料的次数,但没有明确网上立案审核的期限。李娅莉律师借此机会呼吁深圳法院也出台相关规定,要求深圳各个法院遵守立案登记制度。
一、2015年9月1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为规范江苏省全身法院网上立案登记工作,印发《江苏法院网上立案登记工作流程规定(试行)》。该规定明确网上立案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当事人通过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的诉状和申请书进行审核,明确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网上立案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工作,至迟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二、2018年09月1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印发《北京互联网法院网上立案须知(试行)》。该立案须知明确立案法官自收到网上立案申请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在线审查起诉材料是否齐全,并通过短信告知结果。
三、2020年2月25日,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全市案件网上综合受理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穗中法【2019】154号)进行了修订,印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上立案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穗中法[2020]35号)。该规定不仅明确规定网上立案的时限,要求负责网上立案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人网上提出的立案申请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处理。而且,规定了容缺受理机制,尽可能简化网上立案的资料和程序。
四、2019 年 7 月 5 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印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网上立案工作的意见(试行)》。该意见明确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网上立案申请后,当日完成网上审核,确有特殊情况的, 最长不得超过7 日。
五、2019年11月1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上立案的工作规范(试行)》。该工作规范明确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网上立案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确有特殊情况的,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对于已登记立案的网上立案申请,可以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立案庭于网上登记立案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移送审判业务庭。
实践中,“网上立案”仍存在许多的问题,三位嘉宾律师也都分别分享了网上立案常遇到的问题以及一些应对技巧。线上参会的律师也纷纷发言,提出一些疑问,例如“除了民事诉讼一审以外,是否可以增加行政诉讼一审的网上立案窗口”“基层法院与中院的文书模板是否可以统一”等。
本次研讨会共用时近90分钟,线上近200人次观看,嘉宾律师与线上参会的律师同仁讨论热烈。经过本次研讨会,相信三位嘉宾律师分享的立案小技巧及应对方法为参会律师带来了有实践性的参考意义,接下来民诉委也会汇总各位律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为广大深圳律师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