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鼓励律师参加环太平洋律师协会
2005年第十五届年会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5年3月16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现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鼓励律师参加环太平洋律师协会2005年第十五届年会的通知》,若有律师愿意参加,请按通知规定方式进行联系。
联系人:黄训
电 话:83025728
传 真:83025177
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鼓励律师参加环太平洋律师协会2005年第十五届年会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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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