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发布时间:2015年5月4日 作者:财务部 责任编辑:周玉霞
(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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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会长 张斌
尊敬的律师代表:
我受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第九届理事会委托,现向各位代表报告2014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度,协会按照《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章程》规定及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通过的预算,严格执行经费审查、审批制度,在确保律师行业管理和促进律师行业稳步发展的基础上,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保障协会财务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就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2014年度律师协会经费收入合计1,295.47万元,实际经费支出972.79万元,本年经费结余322.68万元,根据公益基金、救助基金、培训基金管理办法,分别计提公益基金、救助基金、培训基金各20万元,本年实际结余262.68万元,协会累计经费结余1,125.22万元。
二、2014年各项预算收入合计 1274.37万元,预算代收省律协会费收入798.27万元, 2014年度各项实际收入1295.47万元,实际代收代付省律协会费收入733.60万元
1、2014年会费预算收入约1136.03万元,预算代收省律协会费收入798.27万元,2014年度实际会费收入1209.21万元,实际代收代付省律协会费收入733.60万元;
2、2014年办公室出租收入预算 73.34万元,实际收入73.34万元;
3、2014年银行存款利息预算收入约 65.00万元,实际收入 12.92万元,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动用历史结余原定期存款用于提前还清楼宇按揭贷款1114.52万元,目前尚有结余资金存了5年定期,故利息收入低于预算收入。
三、2014年经费预算开支1274.31万元,2014年度实际开支 972.79万元
(一)专门委员会年度经费预算开支78.00万元,2014年度实际开支52.87万元
1、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预算12万元(与执业纠纷调处委员会合并),实际支出11.99万元;
2、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 1.22万元;
3、女律师工作委员会预算4万元,实际支出3.24万元;
4、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预算6万元,实际支出5.98万元;
5、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预算5万元,实际支出4.98万元;
6、业务创新与发展委员会、职业培训委员会预算6万元(预算共用),实际支出5.58万元;
7、财务与资产管理委员会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1.25万元;
8、律师文化建设与规则委员会预算3万元,实际支出0.99万元;
9、公益委员会预算3万元,实际支出 2.44万元;
10、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预算4万元,实际支出0.06万元;
11、会员与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0.10万元;
12、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合作促进委员会预算3万元,实际支出 0.97 万元;
13、实习人员工作委员会预算6万元,实际支出 5.90万元;
14、文体与福利工作委员会预算6万元,实际支出2.89万元;
15、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预算4万元,实际支出3.99万元;
16、前海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 1.28万元。
(二)22个专业委员会年度经费预算开支40万元,2014年度实际支出 19.50万元
1、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实际支出1.42万元;
2、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实际支出 1.31万元;
3、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实际支出0.20万元;
4、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实际支出 0.24万元;
5、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实际支出 0.21万元;
6、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实际支出 0.24万元;
7、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实际支出1.13万元;
8、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实际支出 1.24万元;
9、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实际支出 0.36万元;
10、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实际支出1.93万元;
11、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实际支出 1.09万元;
12、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实际支出2.38万元;
13、海商海事与物流法律专业委员会实际支出0.66万元;
14、风险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实际支出 1.30万元;
15、税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实际支出 0.22万元;
16、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实际支出 1.29万元;
17、公平交易法律专业委员会实际支出0.63万元;
18、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实际支出 1.21万元;
19、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专业委员会实际支出0.19万元;
20、医疗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实际支出0.42万元;
21、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实际支出0.94万元;
22、非诉争议(ADR)解决法律专业委员会实际支出 0.89万元。
(三)专项活动经费年度预算开支331.00万元,实际支出282.02万元
1、律师代表大会预算30万元,实际支出21.79万元;
2、中国律师论坛与中南六省律师工作论坛预算5万元,实际无支出;
3、全国律协、省律协律师代表大会预算3万元,实际无支出;
4、国内外工作交流活动预算20万元,实际支出19.33万元;
5、理事会及会长会费用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2.07万元;
6、监事会及下属三个工作委员会经费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8.29万元;
7、法律职业共同体专项活动预算5万元,实际无支出;
8、党委活动经费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10.00万元;
9、律师所税收与财政扶持政策研究与培训预算5万元,实际支出4.97万元;
10、筹建深圳律师学院预算5万元,实际支出0.002万元;
11、各区工作委员会预算45万元,实际支出 40.70 万元;
12、“5·
13、媒体宣传合作经费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9.95万元;
14、律师年度考核专项费用预算8万元,实际支出6.33万元;
15、制作纪念牌匾、纪念品等费用预算3万元,实际支出2.92万元;
16、历届老会长、老律师座谈会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1.44万元;
17、全国律师协会监事会论坛经费预算3万元,实际支出3.00万元;
18、极光集约管理系统专线费用预算1.5万元,实际支出1.02万元;
19、审计专项费用预算1.5万元,实际支出1.08万元;
20、重大疾病保险经费预算99万元,实际支出 58.04万元;
21、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检查调研活动经费预算4万元,实际无支出;
22、“绿色通道”设备维修系统升级费用预算6万元,实际无支出;
23、律师实务书籍出版经费预算20万元,实际支出14.68万元;
24、律师所行政人员及证照管理员培训经费预算3万元,实际支出0.63万元;
25、临时专项活动经费预算18万元,实际支出17.51万元;
本期临时专项活动经费支出包括:
(1)经会长会、理事会审议通过新增司法改革促进委员会,本年经费支出 1.12万元;
(2)新增法治深圳促进委员会,本年经费支出0.03万元;
(3)新增行业发展战略委员会,本年经费支出 0.23万元;
(4)协会行政主管联谊会经费支出2.42万元;
(5)律师体检费支出0.71万元;
(6)编写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课件支出8.00万元;
(7)党员培训费支出5.00万元;
26、青年律师团队带头人能力提升班支出7.25万元;
27、行业领军人才培训班支出5.45万元;
28、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主任能力研修班支出4.62万元;
29、深圳律师法律服务标准化系列丛书支出22.10万元;
30、深圳法院司法工作评估费支出15.00万元;
31、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顾问支出2.25万元。
注:以上26至31项支出,因工作需要经会长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在专项经费中调剂使用。
(四)杂志、网站年度预算开支60.5万元,实际支出42.21万元
1、杂志经费预算28万元,实际支出 22.53万元;
2、网站经费预算18万元,实际支出6.40万元;
3、法律数据库经费预算12.5万元,实际支出12.50万元;
4、深圳信息、专报经费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0.78万元。
(五)固定预算年度开支629.81万元,实际支出 460.11万元
1、按揭供楼预算约160万元,1-4月份偿还贷款本金28.06万元,支付利息26.74万元,合计预算支出54.8万元。截止2014年4月份尚欠贷款本金1114.52万元,根据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会议决议用结余资金提前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余额1114.52万元,截止2014年4月办公楼贷款已全部还清
2、房产税、租赁收入税金及其他税费预算25万元,实际支出 27.04万元,超预算2.04万元,主要是根据税务局要求,房产税缴税基数由房屋登记价改为固定资产账面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由3级(13元/㎡)改为1级(30元/㎡)缴纳所致;
3、物业管理费及空调、水电费预算40万元,实际支出 37.68万元;
4、秘书处员工工资预算277.81万元,实际支出244.86万元;
5、职工福利费预算32万元,实际支出19.63万元;
6、社会保险费预算49万元,实际支出40.10万元;
7、住房公积金预算28万元,实际支出 19.77万元;
8、固定资产购置预算18万元,实际支出16.23万元;
其中:(1)购惠普多功能一体机0.18万元;
(2)购科密碎纸机0.05万元;
(3)购联想办公电脑、笔记本电脑1.75万元;
(4)购电脑桌0.04万元;
(5)购联想A7600平板电脑30台4.50万元;
(6)购松下FKX-FLM678CN激光传真机3台0.56万元;
(7)购傲发A60数码传真1台0.18万元;
(8)多功能厅录音录像系统改造费用4.20万元;
(9)购大仓库货架6个0.43万元;
(10)购1号会议室BenQ投影仪2.20万元;
(11)购方正F500扫描仪1台1.08万元;
(12)购富士通智能扫描仪2台1.06万元。
(六)协会日常经费年度预算支出85万元,本年实际支出66.08万元
1、办公费实际支出 4.63万元;
2、车杂费实际支出3.34万元;
3、汽油费实际支出4.23万元;
4、通讯费实际支出12.08万元;
5、卫生保洁费实际支出 3.24万元;
6、加班费实际支出1.39万元;
7、交通及差旅费实际支出1.38万元;
8、邮寄费实际支出0.11万元;
9、维修费实际支出1.87万元;
10、培训费实际支出3.39万元;
11、误餐费实际支出 15.04万元;
12、工装费实际支出8.26 万元;
13、慰问费实际支出1.13万元;
14、代理记账费实际支出 3.00 万元;
15、装饰费实际支出 0.38万元;
16、饮水费实际支出0.49万元;
17、清洗费实际支出 0.96万元;
18、银行手续费支出0.31万元;
19、公务车保险、车船税支出0.85万元。
(七)2014年青年律师发展扶助基金50万元经费预算,已列入2014年度经费支出;根据公益、救助、培训基金管理办法,从2014年决算结余中各计提20万元,分别纳入公益、救助、培训基金
2014年度青年律师发展扶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2014年预算
|
2014年
支出
|
累计结余
|
1
|
青年律师发展扶助基金
|
83.09
|
50.00
|
29.47
|
103.62
|
2014年度公益、救助、培训基金计提、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2014年计提
|
2014年
支出
|
累计结余
|
1
|
公益基金
|
52.67
|
20.00
|
16.80
|
55.87
|
2
|
救助基金
|
104.18
|
20.00
|
14.77
|
109.41
|
3
|
培训基金
|
|
20.00
|
|
20.00
|
以上报告,敬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