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关于征集食品公益案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4月4日 作者: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责任编辑:宣传部
消费公益诉讼制度是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对于营造安全、放心、健康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消费公益诉讼是扩大消费、促进发展的有效保障。当前,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已经成为稳增长、促发展的第一驱动力。2017年,我国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接近六成。随着经济发展、技术创新、消费升级,在人们生活品质不断提升的同时,消费侵权行为、侵权手段也不断翻新,严重阻碍了消费需求的有效释放。在这种形势下,加强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是提振消费信心、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开展消费公益诉讼,可以有效震慑少数经营者的不法行为,为众多不特定消费者提供强有力的保护,对于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其次,消费公益诉讼是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途径。运用消费公益诉讼,可以有效打击假冒伪劣侵权行为,倒逼企业改进和提升商品服务质量,更好服务百姓生活,提高消费满意度,促进民生的改善。
第三,消费公益诉讼是辅助政府监管、加强社会治理的有力手段。市场监管仅仅依靠政府力量是不够的,还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消费公益诉讼威力大,震慑力强,是实施社会监督、辅助政府监管的重型武器。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责,对于维护公共利益、规范行业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弘扬公平正义都具有深远影响。
衣食住行是最基本的民生消费。民以食为先,饮食在日常消费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为保障广大消费者舌头上的安全,打击食品安全侵权行为,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深圳市消委会面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线索征集公告。
深圳市消委会
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线索征集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市消费者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为贯彻落实《条例》,保障市民食品安全,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线索。
线索要求:1.属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的、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2.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线索反馈:1.邮寄反馈。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4009号计生科研所大厦9楼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邮政编码:518040。请在信封上注明“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线索”。2.电子邮件反馈。发送至电子邮箱:szxwhlegal@163.com
征集时间:即日起-4月25日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83510943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