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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2018年广东青年律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9月21日 作者:王文超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优秀青年律师,推动广东律师行业发展,广东省律协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定于2018年10月30日—11月2日联合举办2018年广东青年律师高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8年10月30日—11月2日(四天)

(二)培训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三)报到时间:2018年10月30日

(四)报到地点:城市便捷酒店大厅(中南财大店,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116号)

二、参训人员

参训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深圳执业律师;

(二)执业时间在五年以上(即在2013年6月1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在1973年6月1日后出生);

(四)政治素质过硬,对律师行业有奉献精神;

(五)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六)报名时提交法律专业文章1篇(不低于2000字)。

三、培训内容

以提升青年律师综合素质为主题,着力提升青年律师政治意识和执业水平。初定以下5门课程: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行动纲领——十九大精神解读、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分析、情绪管理与压力释放、维稳策略与群体性事件处理、从法官视域解读刑诉庭审中律师辩护技能的培养。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27日12:00,超过报名时间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2、点击最下方按钮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律所盖章扫描后和论文电子版在报名系统上传(报名表为word版和Pdf版两份,论文要求word格式,不上传附件不能提交报名),报名顺序以在线报名顺序为准。

五、筛选方式

1、本次报名由市律协推荐4名律师;

2、同一律师事务所只录取一人,如同一律所出现两位及以上律师报名的情况,由律所内部协调推荐一名律师,协调不成的以报名先后顺序录取;

3、为使培训普惠化,进一步提升青年律师综合素养,参加过省律协青工委活动的律师不再参加此次培训。

六、其他事项

(一)参训人员食宿、培训费由省律协承担,交通自理;

(二)课程可能会根据需要作相应调整,以实际安排为准;

                 

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

联系人:王文超;电话:0755-83025881

附件下载

本次活动报名仅对“ 全市律师(45周岁以下,在深执业3年以上,无处罚)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18-09-21 18:00:00 至 2018-09-27 12:00:00(报满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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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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