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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律师认真学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新规则

深圳律师网201367


2013529日上午,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劳动委”)联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同举办“劳动人事仲裁要素式办案规则”培训。培训由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尹少文副院长、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三庭吴光辉庭长、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调解庭王湘兰副庭长主讲。

培训结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目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推行要素式办案规则培训的相关背景,介绍了要素式办案改革总体情况、要素式办案模式。要素式办案,是指在处理普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时,根据案件类型和特点,归纳出案件主要事实涉及的基本要点,并围绕案件争议要点进行庭前指导、审理和制作裁决书的仲裁处理模式,其重心在于归纳和提炼案件涉及的基本要素,围绕争议要素办案开展案件处理工作。与传统办案模式相比,要素式办案要求当事人在立案、答辩环节先行对争议涉及的基本要素进行确认,并在庭审阶段增加直接确认无争议要素环节,庭审主要围绕争议要素开展,同步进行调查、质证和辩论,区别于传统的各自分立进行,提高了庭审效率。此外,要素式办案在立案受理阶段增加了填写案件要素调查表的环节,调查表主要包括基本表、加班工资表、工伤待遇表,本次培训对上述调查表的填写要求均一一作了说明。

与会律师一致认为,通过本次培训掌握了劳动仲裁案件审理的新动向,对要素式办案有了较具体的了解。新推行的要素式办案将帮助当事人准确把握仲裁要求、举证和抗辩要点,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业务部   周山清)

 

附件:

 《要素式办案规则培训PPT》 

 《案件要素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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