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案件的证据认定及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4日 作者:陈嘉敏
各位律师:
《民法典》侵权责任篇的第七章,专门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作出了规定,深圳两级法院也从2020年开始实行环境资源类案件“三审合一”。为正确理解《民法典》的相关内容,提升律师办理此类案件的专业水平,市律协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定于2020年11月14日上午举办“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案件的证据认定及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研讨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研讨时间
2020年11月14日(周六)上午9:30-11:30
二、研讨地点
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多功能厅 (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层)
三、研讨主题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的证据认定及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四、主持人
邵卫国,市律协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五、研讨嘉宾
李昌超,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国家重点学科)硕士生导师
六、参加人员
全市对研讨主题感兴趣的律师
七、报名方式
现场参加人员限50人,点击通知下方链接进行报名。如报名后不能如期参加培训,请及时取消报名,避免培训资源浪费。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研讨会计4学分。
2.因疫情防控需要,参加培训的律师需扫描“粤康码”入场,请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联系人:陈嘉敏 83025455
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
2020年11月3日
本次活动报名仅对“ 全市律师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20-11-03 18:00:00 至 2020-11-14 08:00:00(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活动已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