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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讨会”点燃我市律师环保热情

深圳律师网2012220


 

2012 216 下午,针对备受关注的广西镉污染事件,市律协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和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在市律协多功能厅联合举办了“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讨会”。研讨会由市律协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曾洛川主任和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邓香花主任共同主持。市律协行政委、民委会的全体委员和全市对环境保护感兴趣的律师6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上,深圳市政协委员、民盟深圳市委法律委员会苏醒主任作为特邀嘉宾与来自市律协行政委的郭安元律师、民委会的陈群律师、陈旭绯律师一道,分别进行了主题发言。四位律师结合广西镉污染、深圳比亚迪污染等环境污染典型案例从环境保护法律的角度进行了剖析,并表示广大律师不仅要担当起环保的宣传者和维护者,更要积极参与到环保立法的工作中,为完善我国环境立法和地方环境整治立法献计献策。主题发言结束后,与会律师纷纷结合自身的环境维权法律服务经历,围绕如何更好的通过民事诉讼、行政调解、向司法机关控告等途径关注环境污染受害维权;如何提升自身的法律业务水平,更好的服务于环境维权等有关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此次研讨会充分表达了我市律师对环境保护问题的关切,点燃了我市律师积极投身环境保护工作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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